(一)幼兒託藥:
依據:《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》第11條規定,幼兒園應訂立託藥措施,並告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。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,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,其用藥途徑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。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用藥時,應確實核對藥品、藥袋之記載,並依所載方式用藥。
1.幼兒在園期間需由園方協助用藥,請家長需先填妥幼兒託藥同意書。
(懇請家長配合,早上孩子如果能在家餵藥,請在家完成後再來園,原則上老師只餵中午一次藥。因為,兩餐藥需要有4小時時間隔。)
2.填寫託藥單,請於至聖APP(託藥選項)填寫,詳細填寫用藥日期/用藥時間/用藥方式/用藥劑量等以做為幼兒用藥之依據。
3. 幼兒用藥請家長備好當日所需之份量。
4.園方(教保服務人員)僅協助幼兒服用醫生開立處方箋之用藥,若託藥紀錄不完整,將不予餵藥。(健康食品/益生菌/成藥/中藥…等非醫師處方箋,幼兒須服用請家長自行餵藥)。
5.如有任何緊急事由,請電洽園所,修正用藥內容或停藥,並需補繳託藥單;倘若甲方未填寫託藥單,老師不得擅自餵藥.
(二)幼兒接送:
1.入園時間7:30,請家長勿超過9:00以免影響全班幼兒的教學活動。
2.本園使用APP系統,幼兒到校、離校時間,皆會出現在家長手機至聖電子聯   絡簿(到離校通知)。
3.家長接回幼童時請出示至聖APP中專屬QR Code。
4.幼兒入園時皆會簽署幼兒固定接送人,放學如臨時更換他人來園接幼兒,請家長務必來電告知接送者姓名,如未接獲家長來電通知,又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絡時,本園拒絕將幼童讓接送者接回,敬請家長見諒。
5.家長接送幼童汽、機車請停放整齊,請勿並排等候或占用行車道路,以免造
成交通阻塞及影響幼童進出安全。